香港与内地的贸易关系
香港与内地是彼此的主要贸易伙伴
内地自改革开放以来,在香港货物贸易额中所占的比例由一九七八年的9.3%跃升至二○二五年的51.4%(56,203亿港元或7,207亿美元)。自一九八五年起,内地一直是香港的最大货物贸易伙伴(注1)。
香港与内地在二○○三年六月签订《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》(《安排》),对所有从香港出口往内地并符合《安排》原产地规则的香港原产货物实施零关税优惠,进一步扩大两地贸易的发展空间。
在二○二五年,香港是内地的第二大货物贸易伙伴(仅次于美国),两地的贸易额占内地贸易总额的5.8%。
在二○二五年,香港是内地货物的第二大出口市场,占内地出口总额的8.9%(26,031亿港元或3,338亿美元)。
自一九八二年起,内地一直是香港的最大货物供应地。在二○二五年,香港自内地进口的货物总值达24,918亿港元(3,195亿美元),占香港进口总额的43.8%,主要货物包括电动机械、器具及用具,电讯及声音收录及重播器具及设备,办公室机器及自动资料处理机,杂项制品,和专业、科学及控制用仪器及器具等。另外,内地亦是香港外发加工活动的主要地区。
在二○二五年,内地是香港产品的最大出口市场,吸纳了价值达255亿港元(33亿美元)的港产货物,占香港本地出口总额的38.6%,主要产品包括医疗及药用产品,杂项制品,非铁金属,杂项食品及配制食品,和含金属的矿砂和金属碎料等。
香港的地理位置优越,有优良的基建设施及完善的国际网络,是内地重要转口港。在二○二五年,经香港转口进出内地的货物共达42,653亿港元(5,470亿美元),占本港转口总值82.4%。
香港是内地投资的重要地区
内地是香港外来直接投资的最大来源地。于二○二四年底,内地投资约占香港外来直接投资总存量的32.7%,达59,534亿港元(7,630亿美元)。
在二○二五年六月,共有350间内地公司以香港作为其地区总部。这些公司主要从事金融及银行,进出口贸易、批发及零售,资讯科技服务和运输、仓库及速递服务业等。此外,有450间内地公司亦在香港设立地区办事处,管理区内的业务。
截至二○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,在香港的149间持牌银行中,有34间由内地资金拥有;至于接受存款业务方面,在16间有限制牌照银行及11间接受存款公司中,分别各有两间为内地资金拥有。
香港作为内地的最大外来投资者
截至二○二四年底,香港是内地最大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地,占内地外来投资总额56.8%,累计总额达136,966亿港元(17,553亿美元)。
香港在内地的投资遍及各类经济活动,例如资讯及通讯、地产、专业及商用服务、制造、进出口贸易、批发及零售、金融服务等。
香港奉行自由贸易
在「一国两制」下,《基本法》赋予香港独特的地位。《基本法》第116条订明,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单独的关税地区;第151条亦订明,香港可以「中国香港」的名义参与世界贸易组织(世贸组织)和亚太区经济合作组织(亚太经合组织)等国际组织作为单独成员。
香港是自由港,奉行自由贸易政策,并无设置任何贸易壁垒,进出香港的货品毋须缴付关税(注2)。
菲沙研究所公布的世界经济自由度二○二五年度报告把香港评为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系。
香港不补贴出口。
外国及本地公司在香港均获得平等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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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
除另有注明外,本摘要所列排名均以个别经济体各自贸易额单独计算。
香港没有征收进口关税,但四类作本销用途的商品,不论是进口或本地制造,均须课税。该四类应课税品包括:若干碳氢油类(汽油、飞机燃油和轻质柴油)、酒精浓度以量计多于30%的饮用酒类、甲醇及烟草(除了无烟烟草产品)。
汇率:1美元=7.798港元(二○二五年平均兑换率约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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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工业贸易署
电话:(852)2398 5676 网址:www.tid.gov.hk
二○二六年三月
上述资料已经力求准确,惟本署不能作出任何保证,亦不会对信赖此等资料的人士负任何责任。
2026-03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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